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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世界华人协议书

作者:塞外艺术网 | 来源:塞外艺术 | 日期:2011-12-07    

第四届世界华人协议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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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:

关于参加“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”总决选活动
协 议 书
甲方: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
乙方:参赛选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参赛项目: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赛区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“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”,将于201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在深圳市举办。为保证“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”活动顺利、圆满、公正的完成总评选,为了建设一个让每位参加艺术节选手发挥真实水平的健康环境,取得更好的成绩,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甲方要求乙方:必须做到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“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”组委会的规定参加活动。
1、所在选手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,不可缺项或空白,名字要用正楷。集体项目一定要注明清楚人数,器乐项目要明确,写清乐器名称。伴奏带必须制成单曲目比赛专用CD
2、爱护公物,损坏要按价赔偿。
3、进入总评选场地人员,应把手机全部关掉,保持评选场地的安静。
4、贵重物品及现金自己妥善保管,或交至宾馆代为保管。如有丢失,艺术节
组委会及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。
5、选手及家长必须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深圳市公安局制定的管理条例,并随身携带有效件。
6、组委会为每位选手购买1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伤害保险。
7、除分赛区负责人外,选手及选手家长一律不允许到组委会查看分数及选手档案。
8、为保证选手有良好的评选环境,选手在艺术节活动其间一律不允许酗酒、赌博、打架,对活动有意见可通过分赛区领队向艺术节监察组递交申诉书,监察组将在4小时内给予处理、答复,绝不允许在赛场吵闹、纠缠,否则立即取消艺术节参选资格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9、为了保证艺术节的公正性,领队、选手及选手家长一律不准与评委及艺术节相关工作人
员闲谈,一经发现,艺术节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10、进深圳选手由各分赛区领队负责带队,所有选手在艺术节评选活动期间食、宿、行由艺
   术节组委会统一安排。严格实行统一收费标准,各分赛区无权擅自增加收费。
11、统一收费标准:(一)选手2400元/人;(二)陪同家长:单床1500元/人,同床1000元/人。本收费包括在深圳期间的食、宿费、市内接送交通费、评审费、保险费、场地费、管理费、奖杯证书制作费。选手所交费用为四宿五天总费用。
12、20人以上团队,组委会根据所报行程接站。
13、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律凭组委会统一颁发的证件参加活动,无证者恕不接待。
14、在深圳期间选手进行非组委会组织的个人活动,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15、每位选手需交1-2寸相片三张,艺术照一张,选手辅导教师需交彩照1张和简介。组委会将出版《世界华人》特刊,收入获金、银、铜奖选手和获金、银选手的辅导教师照片和简介,免费赠送获奖选手每人一本。领队老师和陪同家长交1-2寸照片1张。
16、本活动完全尊重选手的意愿自愿参加,2010年1月10日后凡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艺术节的人员(所有交费人员),视为自动放弃,责任由自己负责,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。
17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经甲、乙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。盖有“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”
公章的复印件有效,甲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。

 

    甲方: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        
 代表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表:

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  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  日